2019年長沙市城區(qū)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初中招生實施細則(2)
來源:長沙家長幫 2019-05-14 14:19:27

三、招生流程
1.計劃申報
3月1日前,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根據(jù)辦學規(guī)模和辦學條件,科學制定并申報招生計劃。
4月10日前,市教育-局核定并下發(fā)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招生計劃。
2.提前招生
4月1日前,子弟學校提交系統(tǒng)內(nèi)職工子弟詳細名單和有關資料,報市教育-局審定。
4月20日-26日,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有特長項目的學校進行報名,按照《2019年長沙市城區(qū)初中學校特長生招生及特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》有關要求,參與特長生招生;配套樓盤業(yè)主子女或業(yè)主本人提供全套資料到對應配套學校,按照《2019年長沙市城區(qū)小學升初中配套入學實施細則》有關要求,參與配套入學資格審查。
3.微機派位
5月25日,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就讀的,必須填報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志愿。
6月15日,城區(qū)初中學校(含公辦學校、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)統(tǒng)一進行微機派位。
6月16日,公布小學升初中微機派位結果。
4.自主招生
6月10日前,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上報自主招生實施方案到區(qū)教育-局和市教育-局備案。
6月16日,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對外發(fā)布學校自主招生實施方案。
6月16日-30日,未派中志愿學校的學生自愿選擇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就讀的,攜帶戶口簿、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資料到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參與自主招生;學校同意錄取,與學生和家長簽訂《2019年長沙市城區(qū)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初中自主招生承諾書》(簡稱《自主招生承諾書》)一式兩份,初中學校一份,學生家長一份。
5.審核錄取
7月10日前,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根據(jù)簽訂的《自主招生承諾書》,向市教育-局上報自主招生預錄名單。
7月中旬,市教育-局審定自主招生預錄名單,確認民辦學校、子弟學校錄取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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